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宣传学习《济南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近日,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条例》学习活动。
2月22日下午,医院召开《济南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护士长参加专题培训。医院纪委书记李洁月同志对《条例》进行了全面介绍,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院党委书记吕丽萍同志在会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文明意识,遵守文明单位建设相关规定,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擦亮省级文明单位这块“金字招牌”,以饱满的热情和规范的服务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医院还利用院务会、科务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了专题培训,并通过企业微信等办公系统传达了《条例》内容和学习要求,确保全体职工能将《条例》各项规定学精学透,学做结合,不断提高行业文明水平。(宣传科 郭兆瑞)

组织学习《济南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培训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