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济医保发〔2022〕19号文件,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提升群众就医用药可及性,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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