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现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检测费价格调整为45元,项目内涵和除外内容不变;核酸检测试剂继续执行零差价政策(我院试剂实际采购价格为15.98元),即每人次费用为检测费45元和实际采收检测试剂价格15.98元之和,每人次为60.98元。
二、混合核酸检测,5个样本混检检测价格为每人次23元,10个样本混检检测价格为每人次12元,不另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本通知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疫情结束后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