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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
2018-12-07 17:46:19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公众、患者和医院职工依法获取我院有关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部门规章及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医院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以及其他与医疗卫生服务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的公开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各相关科室应当按照《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一览表(附件4)》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若发现与自身相关的、可能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第四条 信息公开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医院资质、行业作风建设、医疗质量、集中采购招标、人员招聘、服务价格及收费信息等需要对外公开的信息时,在公开前必须进行保密性审查。
对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信息,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所有信息在公示开始后,必须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登记备案,具体流程依据《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流程》(附件1)处理。
第五条 应当将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有关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章  公开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  医院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二)反映医院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七条  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和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的身份标识;
(二)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准予登记的医疗技术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名称、从业人员资质及其使用管理情况;
(四)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
(五)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信息;
(六)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中的报销比例;
(七)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流程;
(八)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九)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十)医疗服务中的便民服务措施;
(十一)职责范围内确定的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除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依法向医院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  医院的下列信息,不得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四)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五)不属于医院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医院的工作人员因卫生行政部门等安排,参加评审、调查、鉴定等活动的,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本人不同意公开其相关信息的,可以不予公开。
 
第三章  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条  医院设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承办本单位院务公开事宜,并对公开的信息向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
(二)受理和处理向本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采集、维护和更新本单位的信息;
(四)对本单位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医院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可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四)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设施;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第十二条  医院向特定服务对象提供的信息,可以通过当面交谈、书面通知、提供查询等形式告知。
第十三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医院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采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申请的,应当通过电话形式加以确认。
获取信息的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及用途等。
第十五条  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一)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更改或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更改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五)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申请获取同一信息,医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六)医院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第十六条  医院收到信息获取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七条  医院向申请人提供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依法不能提供的,应当告知无法提供的理由。
第十八条 对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能够当场解答的,应当场解答和回复;不能当场解答的,应把群众咨询内容或投诉意见记录下来,填写《院务公开申请及咨询投诉受理单(附件3)》,转相应职能科室办理,经分管领导和院务公开小组负责人签批后予以回复,自接到咨询投诉到回复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九条  医院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除可以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和处罚
第二十条  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干部岗位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规定履行院务公开义务的;
(二)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服务对象的;
(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故意泄露服务对象身份识别信息和个人隐私的;
(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公开内容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医院向本单位职工公开信息的工作按照《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4日起施行。
 
 
附件1: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流程
一 对于保密审查类信息,公开流程如下:
(一)提报部门填写《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院务公开)保密审查登记表》
(二)分管领导领导审核并确认签字;
(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并确认签字;
(四)提交公示渠道的管理部门,其将有关信息公示。
(五)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填写院务公开登记表,做好备案。
二 对于非保密审查类信息,公开流程如下:
(一)需要公开的信息产生后,通过网站、宣传栏、会议等渠道及时公示。
(二)公示结束后,将公示内容的复印件或照片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填写院务公开登记表,做好备案。
三 说明:
保密审查类信息是指涉及医院资质、行业作风建设、医疗质量、集中采购招标、人员招聘、服务价格及收费信息等需要对外公开的信息。

附件2: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院务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表
 
拟公开内容
 
提交科室
 
 
是否有附件 提 交 人
保密审查类别(单选) □ 医院资质      □ 行业作风建设  □ 医疗质量
□ 集中采购招标  □人员招聘      □服务价格及收费信息
□ 其他:       
公 开 形 式(可多选) □ 医院网站  □ 手册     □ 宣传栏(牌)
□ 明白纸    □ 电子屏   □ 触摸屏
□ 手机端推送信息   □ 其他形式:           
提交科室
负责人意见 公开事项符合科室职能分工,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可以公开。
 
签字:          时间:
分管院长
意见     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可以公开。
 
签字:          时间: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意见 同意公开。
 
签字:          时间:
 
附件3: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院务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
 
拟公开内容
 
 
是否有附件 提交科室 提交人
审查类别
(单选) □ 医院资质       □ 服务指南、流程和举措  □医保
□ 专家专业介绍  □诊疗设备   □荣誉资质    □问卷调查
□ 科教外事      □ 其他: 
公开形式
(可多选) □ 市政府网站   □ 卫计委网站   □医院网站     
□ 宣传栏(牌) □ 电子屏(□ 南院大彩屏;□ 南院条屏;
□ 门诊大厅彩屏;□ 北院条屏;□ 门诊大厅条屏:住院处 □
挂号室 □   西药房 □)□ 明白纸   □ 触摸屏  □ 手机端推送
□ 其他:           
提交科室
负责人意见 公开事项符合科室职能分工,内容准确无误,可以公开。
    
 签字:          时间:
分管院长
意见 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同意公开。
 
签字:          时间:

附件4:
市政府网站、市卫计委网站和医院官网栏目归属分类
责任科室 所属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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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加*表示需要保密审核。

附件5: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院务公开申请及咨询投诉受理单
咨询投诉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 系 方 式 地    址
咨询投诉内容
 
 
 
记录人:          时间:
相关科室
答复内容
 
 
科室负责人签字:          时间:
分管领导签字 :          时间: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意见 同意该答复的内容,请及时回复咨询投诉人。
签字:          时间:  
咨询投诉人
意见反馈
 
记录人:          时间:
操作说明
 
1、各责任科室根据网站栏目归属情况(附件4),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需信息公开的内容。
2、报送流程:信息公开内容需根据是否需要保密审核情况分别填写《院务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表》(附件2)和《院务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附件3)。需保密审核的公开事项要按照《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要求,填写《院务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表》(附件2),完成后将登记表和相关附件报工会,由工会备案后交宣传科发布;不需保密审核的公开事项要填写《院务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附件3),完成后将登记表和相关附件报宣传科备案、发布。
3、各责任科室对已发布的公开内容,要及时关注、修订并更新,对相关科室和人员反馈的需更新内容,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需变更的应及时按流程申请变更。
 
附件6: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及职责分工一览表
 
 
项目 要求 责任部门 公开途径/形式
医院资质信息
(对外公开,需保密审查) 公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院办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等形式
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院办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等形式
公开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 医务科 1 医院网站等形式
公开大型医用设备的名称、从业人员资质及其使用情况 设备科 1 医院网站
2 大型医用设备所在科室显著位置的宣传栏等形式
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 医务科 1 医院网站等形式
行业作风建设
(对外公开,需保密审查) 公开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及监督途径 组人科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
3 电子显示屏
4 宣传手册等形式
公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医务科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
3 宣教材料等形式
公开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财务科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等形式
公开医疗纠纷处理、医疗服务投诉的方式和程序 客服中心 1 医院网站
2 全院显著位置的宣传栏
3 电子显示屏
4 宣传册手册等形式
医疗服务信息
(对外公开) 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的身份标识 组人科 1 以上岗佩戴工牌的形式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身份;
公开专业专科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 医务科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
3 电子显示屏
4 宣传手册等形式
公开医疗机构服务时间 门诊部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等形式
公开门诊、急诊、住院服务流程 门诊部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等形式
公开预约挂号方式、门诊诊疗项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节假日值班安排 门诊部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等形式
门诊便民服务措施 门诊部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
3 宣传手册等形式
病房便民服务措施 护理部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
3 宣传手册等形式
公开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门诊部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
3 宣传手册等形式
公开特需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服务对象 院办 1 医院网站
2 宣传栏
3 宣传手册
4 明白纸等形式
医疗质量
(对外公开,需保密审查)) 公开的医疗质量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出入院诊断符合率、住院病人好转率、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等。                                                       医务科 1 医院网站
2 情况简报等形式
集中采购招标
(对外公开,需保密审查) 公开集中采购招标的前、中、后各环节信息 设备科 1 医院网站
2 上级部门指定网站等形式
服务价格
及收费信息
(对外公开,需保密审查) 为患者提供门诊、住院收费查询服务 财务科 1 电子屏
2 电子触摸屏
3 宣传栏
4 明白纸
5 向手机端推送信息等形式
公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财务科
公开药品价格 药学部
公开医用耗材价格 设备科
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医保办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
(对内公开) 公开有关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 院办 1 院内办公网
2 院务公开栏
3 院周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
公开院科两级干部等形式重要人事任免 组人科
公开重要项目安排 院办
公开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财务科
运营管理
(对内公开) 公开医疗质量等形式有关管理指标 医务科 1 院内办公网;
2 情况简报;
3 院周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
公开财务管理经营情况,业务收入、经济效益情况等形式运营指标 财务科
公开年度预、决算主要情况 财务科
公开药物使用监控结果 监察室
公开耗材使用监控结果 设备科
公开医院感染控制监测情况 院感办
人事管理
(除招聘信息对外公开需保密审查外,其他对内公开) 公开退休、招聘、奖惩、职称晋升聘任等情况 组人科 1 院内办公网;
2 医院网站;
2 院周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
职工关注
事项
(对内公开) 公开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组人科 1 院内办公网
2 院务公开栏
3 院周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
公开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工会
公开渠道的管理 依据责任科室的要求及信息的特点,将待公开的信息通过一定渠道进行发布。 宣传科 医院网站、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 专刊、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单位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