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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2020-01-31 来源: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敬请来院就诊、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我院开展365天无节假日门诊,门诊高峰期为周一至周三上午,为减少您的等候时间,建议您选择下午或周四至周日错峰就诊。
   二、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医保患者需持本人医保卡挂号就诊,非医保患者一律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实名认证的医卡通、虚拟就诊卡(电子健康卡)到自助机或挂号窗口挂号就诊。无身份证患者,须至填单处填写就诊患者信息表后到挂号窗口办理医卡通,同时登记监护人身份证信息。
   三、我院提供多种预约诊疗服务,包括微信预约、电话预约、自助机现场预约等方式。为避免聚集,建议您预约后再就诊,并根据预约时间提前20分钟至医院自助机签到取号,在各科候诊区等待医生呼叫就诊。坐诊医生因特殊原因可能有变动,请以当日实际坐诊医生为准,敬请谅解。
   1、微信预约方便快捷: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目前仅限于有医院医卡通或者身份证已在医院关联的患者)。
   2、电话预约简单省事:预约电话0531-81270631(目前仅限于知名专家)。 
   3、自助机预约七日内号源:自助机可预约七日内的号源。
   四、来院前,请您提前领取“山东健康通行码”。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必须先进行预检分诊,我院装有红外线智能测温仪,请您主动配合出示“健康码”、体温筛查及流行病学史询查。如您体温≥37℃或在37℃上下浮动,或您是来自或去过中高风险区、重点区域的患者,请您主动告知,并到发热筛查点进行核酸检测。
   五、所有人员进入医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禁止进院就诊。请注意咳嗽礼仪、手卫生、一米线安全距离等。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尽量减少家属陪同人次,就诊结束后不要长时间在医院逗留。
   六、患者在各诊室候诊区候诊并按号就诊,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并请保持诊室安静和公共卫生。就医排队挂号、缴费、取药、检查时,请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七、如您需开具诊断证明,须由诊治医师根据实际病情书写门诊病历并出具专用《诊断证明书》后至门诊部盖章方可生效。
   八、在医院看病所开的各项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在医院进行。如您发现医托(医疗骗子)发放各种资料,并以各种理由介绍患者到医院以外的诊所就诊,请您千万不要上当受骗,以免蒙受经济及精神上的损失。
   九、门诊为您提供多项便民服务项目,如咨询导诊、轮椅扫码借用、移动电源充电站、免费饮用水、老花镜、纸杯、签字笔等,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时请您及时找导医,她们将尽力为您排忧解难。
   十、就诊过程中,如果您对门诊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或对医院有合理化建议时,敬请将意见投入意见箱,或反映给客服科。
   十一、如需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做核酸检测或持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期间严格执行“一患一陪人”,并相对固定。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全面禁止住院探视,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凭腕带和陪护证及身份证出入病区。
   十二、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服从医院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不得私串病室。
   疫情期间,为保障您及家属的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0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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